一对一咨询

你好!本人上海人,浦东居民,2018年4月7号在嘉兴到平湖的高速上面发生4车连续追尾。我的车辆为**,为事故中第2辆,前后都有损坏。2018年4月8号下午,平湖交警处做出处理,第4辆车,即最后一辆车全责。前面3辆车的赔偿由最后一辆车全责承担,车辆入的是人保车险。当时,我由于一个人,就在4.8上午先去维修店咨询了一下,因为维修店老板感觉帮了很多忙,就好心想这个事情在你这里修就行了。后期,人保理赔下来,这家维修店无法接收人保理赔,款子打到了我的账户里,总计25700元。后来,6月22日第一次去取车并转费用,车行开始耍花招。车行不能提供维修的零件更换清单及维修清册,也没有正规发票。车行说准备一下一天后提供,结果一天后并未提供。7月6日再次去车行协商,发现车辆出现三个故障报警,分别是低压报警、制动系统报警和胎压报警。此事,平湖消协王先生为当事人。此时暴露车辆的维修质量问题很大。并且维修店老板当时答应去4S做全面检测,后来于8月份再次联系,拒绝前往。至此,合格的车辆的维修清单仍是没有提供。车辆的维修存在诸多隐患并且至今扣压车辆不去做鉴定检测。

2018-10-26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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