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想像你咨询一下,就是我现在租房的地方、我住进来没一个月我跟房东提过,他家水龙头严重漏水,热水器也一到阴天,就没热水,一个月的那个时候因为天天有太阳,热水器能出热水,我就没去理,可是到了第三个月的时候,天气也变冷了,又天天下雨,实在没热水,只能天天用热水壶天天烧水用,就前几天,我跟房东再次提了一下热水器跟水龙头的问题,过了两天他叫来了维修师傅,修好了,刚好我就这一天,也同时找了修水龙头的师傅,我叫来的师傅,我对他说,我说价钱问题,你跟房东谈,我不参与,师傅开口是230、房东听了怎么那么贵、师傅说工钱线路,换东西是要这个价钱,这时房东说,你问那个女孩子拿啊,因为当时一个月的那个时候房东说的是,让我找人修,多少钱她会给,现在又不同意,还不承认她说过那样的话,还说已经过了三个月,我没义务去维修,后面还骂人,骂我不要脸,当时签合同我说签半年,她非要写一年,我现在带两个小孩在这,洗澡之类环境都不好,太吵,我可以跟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吗?

2018-11-24 15:3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