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们买的精装修的新房,今年暖气漏水,找开发商,他们说是由于去年租客(去年我们把房子租出去了)偷开了地暖,把我们房子给泡了。这也是在房子8月份到期之后我们才知道的,租客早就跑了。我们认为房屋是存在质量问题才会漏水的,而且在2年的保修期内呢,应该负责给我们修好。开发商说因为去年偷暖了,所以他们不负责。所以想请教一下律师,这个责任到底在谁哪里?我们该怎么维权呢?

2018-12-21 09: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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