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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农村的,家住江苏省金湖县金北镇万庄村红旗组,请问您我的农村房屋所有证(2002年颁发的)所登记房屋建筑面积和我家当时的房屋面积不符合怎么办?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在1979年-80年左右在我家宅基地的西侧首先建起两间座西向东大约28平方一30平方米厨房,于1987年左右又在宅基地的中间正北侧又建起了两层座北朝南共6间的楼房(约159平方米),于1991一92年左右又在宅基地的东侧又建起两间座东向西共计28平方米的东厢房,算一下共计159+28+28=215平方米,这些均在我的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92年颁发)都有图案说明,而我的农村房屋所有权证(2002年颁发)未标注西厢房(79年一80年新建两间厨房),只标注了东厢房(92年新建的)和87年建的两层楼房,计28+159=187平方米,足足少了28平方米,,现在我们这里听说要拆迁了,而且拆迁补偿是按房产证面积补偿的,我想把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面积更正过来再增加28平方米(西厢房的面积),应该找谁如何办理,具体应找哪些部门,还请律师指教一下!深表谢意!!您好,我是农村的,家

2018-12-16 22:3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房屋以宅基地面积为准且要丈量的。集体土地房屋登记房屋证照如有误,估计无法更正。具体拆迁时再与征收部门协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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