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老宅有个大院包括我家,土地证使用证是爷爷的名字。我家房屋1985年是在老宅院内由我父母全资建造的分为一宅两院,并且一直为我们一家三口居住使用至今,现在我家所在区域进行平改,爷爷的其他孩子我父亲的哥哥,还有我姑姑的孩子,姑姑早以过世。他们以土地证是爷爷的名字为由想分割我家房屋和院子。请问,他们有权利分割吗?不是根据宅基地地随房走有房就有院的原则,房子是谁的就归谁吗?另外,我家一直没办房产证。

2018-12-24 14: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先办证,如果能办到你们名下就可以。
    【追问】现在都当了八年的钉子户了,没人给办了
    【回答】那也得办,要不没办法诉讼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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