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爸在公家单位食堂上班一年了,十一月中旬工作时被人不慎砍伤食指神经,术后手指连带手臂麻木。现一个月有余,单位要求上班,还告知顶多养伤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就不管了。还说他我爸属于小时工,(并不是小时工,管吃管住工资按月结算)不算工伤。我说要养好伤,神经不麻了才能上班。他们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我爸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是不是需要养好神经才可以上班?如果伤不好不上班,单位不给发工资了,直接给解雇了,应该怎么办?可以告他们吗?告的话需要什么证明证据,以哪种形式起诉?会不会胜诉?

2019-01-15 16: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应当先申请工伤,单位不给申请的,本人在1年内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为工伤以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被单位解雇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等费用。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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