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李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个事,发生在2017年6月,天刚下完雨地面湿滑,一黑龙江籍青年快速跑进撞到我在商场内的摊位上(我没有出摊不在现场),随后他们报警去医院,证明膝盖骨折,伤残鉴定为十级,起诉我赔偿他各项损失二十多万,法院近日判决我和原告各承担一半,物业无责,需支付对方各项损失以青岛市标准计91769.12元,诉讼费2955元。原告当年在青岛买了住房。请问我该如何应对?

2019-02-19 14: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您这个案件当时没有请律师吗?现在法院已经下发判决,你收到判决了?是否有上诉?建议最好上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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