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哥关xx看守所四个多月了,还没有判刑,只是偷了一辆摩托车,不是一个月就判刑吗?

2019-02-10 13:4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你哥而被羁押四个多月还没有开庭判刑,是属于在合法的规定期限之内,是正常情况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即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普通的刑事案件,最快大概要走3~5个月才开庭,案情复杂犯罪人数较多的,甚至可达一年多的。一、侦查阶段: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二、审查起诉阶段: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的案件,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