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在公司服从领导安排由正常班改为倒班工作,公司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计算我的延时加班费,我的实际工资为6000元,远高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请问我可以以公司未足额发放延时加班费起诉公司么?(注: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公司自己制定的制度有加班费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作为基数计算的章节)

2019-04-03 0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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