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请问某房地产公司16年下半年申请破产重组,管理人现在认定我们公司14/15年抵顶的两套房产,不予认定,转成债权,造成我们巨大损失,第一普通债权比例很低,第二在三年的重组过程中,房价翻倍,管理人不予考虑,其三开发商当时故意诱导和拒绝办理完整的财务手续,仅有抵顶内部工作协议,没有办理完毕管理人现在规定的所谓帐面手续(不是法律规定),将房产扣押,转成普通债权,以上种种是否有追回的法律依据?谢谢!请问某房地产公司16年下半年申请破产重组

2019-04-20 10:4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正常情况下,管理人有权撤销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债务人作出的有损破产企业财产的行为,根据你的描述,不属于可撤销的行为,但是具体要看你单位有没有证据能证明当时确实是抵顶给你单位了,建议你整理一下证据材料当面沟通,谢谢。
    【追问】只有认可的抵顶协议,财务手续没有办理,管理人认可的手续为双方财务账目也全部走完才可以,且这种情况的起诉案都败诉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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