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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几年前分四次借款(时间分别为:2014年10月、2017年3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给做工程的1个朋友,前3次都有借条(未约定具体还款时间),最后1次有短信证明、转款记录。2018年4月以来本人多次向他催要,他就是找各种理由拖,催要过程有短信、微信、电话录音等记录。2019年3月得知他已在2017年11月与老婆离婚,名下房产有门面房1处(抵押在银行还有3年)、住房1处(银行按揭还有5年到期),经查询都是他老婆姓名;另外,他成立1个工程公司,最大股东就是他,其次是他老婆(兼任法人),还有他朋友任高管。目前,有一处政府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款还有约30万元。请教律师,我如何维护自身利益,谢谢!本人几年前分四次借款(时间分别为:2014年10月、2017年3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

2019-05-23 16: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这种情况下建议起诉。 (1)2014年10月的借款需要看是否在诉讼期限内。由于2017年10月已经满三年,需要看是否在这之前有向对方要求还款的记录,以便诉讼时效的中断(重新计算)。其他借款皆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对其进行诉讼。 (2)由于您借款数额不清楚,若数额较大,建议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 借款数额较大的话,建议由律师出面进行债务的追回,以免财产的损失。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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