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住姑苏区玉兰新村,去年12月租用玉兰新村的停车位,按时缴纳物业费及停车位,有车位收据和发票,写的我户的名字的发票。且我车牌是在停车场系统里录入的。现在物业突然以我是新户主为名要收回我的车位,请问此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2019-07-02 11: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依据您目前的描述,物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可以依据保留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详细可进一步联系谢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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