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王律师:您好!本人在北京一公司工作七年(2013年7月至今),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工资方案都是老板口头说的,随时在变,从2018年才开始缴纳社保(前五年半都是自己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公司未承担),现在提出辞职,老板要求签保密协议,不能在同行业发展合理吗,说给予补偿,按户口所在地最低工资发放两年。另外公司拖欠工资,2018年还有5.8万未发,2019年还未发过工资,现需要采取什么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最好,谢谢。本人在北京一公司工作七年(2013年

2019-07-16 08: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首先,公司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且按照户口所在地最低工资给与补偿是不合理的;其次,您在用人单位工作七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是可以跟用人单位就这一项要补偿的;第三,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您可以同时就上述问题一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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