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先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之前在一个公司里干了一个半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面试的时候告诉我的底薪是2600元,但是在不到两三周的时候,公司老总告诉我们说当月如果有销售就全额发底薪,如果没销售底薪减半发放,我觉得这件事不太合乎情理,就想请问一下,我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赔偿吗?

2019-11-05 0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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