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迟律师您好。本人程中坤因为我从05年到19年元月一直在某私营私业工作,期间每天工作12小时,无双休,基本无假节日,从05年到11年12月未交社保医保什么的,从12年元月交到今年二月,今年分公司秦某某经理通知我上班,说今年又不交社保了,为此我说不做了,要老板补缴社保,老板不同意,为此我要求劳动仲裁。请问迟律师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我算自动离职吗。我能要求老板补缴原先7年社保医保吗?万分感谢

2019-11-24 16: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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