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产妇见红住院,入院后破水,家属要求剖腹产医院未同意,医院让产妇等第二天早上打催产。结果半夜1点17护士测胎心过低(本应1点来测,护士迟到),通知值班大夫来检查(睡觉来迟),值班大夫查了很久没查出问题(事后发现大夫专业水平不合格),请手术室大夫来检查,手术室大夫一眼便确诊胎儿窘迫,紧急剖腹产(孕妇先剖后打的麻药)。1:47孩子出生,严重窒息,评分2分,抢救后恢复呼吸,送新生儿科继续治疗。后家属要求院方提供病历盖章复印件以及保存当晚监控。病历上,护士的听胎心时间与实际时间严重不符,与监控上的实际时间差20分钟。值班医生书写的诊治时间有明显改动痕迹。院方承认其医疗过错。由于新生儿临床症状比较严重,各项检查结果又不是很严重,所以新生儿科大夫找不到病因,也预测不了以后的情况。家属想要通过诉讼要求后续治疗的把握是否大?如果后续治疗实在达不成,家属该怎么要赔偿?产妇见红住院,家属要求剖腹产医院未同意

2020-02-04 12: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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