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李律师,您好,我有个关于个税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您。2018年底我与中介公司签署了办理机电安装资质的合同,该合同内容是中介公司帮我有建造师证书的人来挂靠在我司名下。我司来交社保,另外我司支付了中介费用和人员使用费。2019年末证书办下来,合同结束。最近中介联系我说有一名员工需要我司交所得税。2019年我司给该员工做的工资是5500元,除掉社保,剩余不到5000元,不用缴税。当然这个工资没有给该员工(因为只是挂靠)。我司认为该员工在上海还有一份工作(只发工资,不交社保),个人收入合并缴税。目前该员工要起诉我司(中介说的)。请问我司要怎么办?李律师,您好,我有个关于个税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您。2018年底我与中介公司签署了办理机电安装资质

2020-06-01 09: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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