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员工手册上面写要交辞职报告后6个月后才能离职,而且告诉我们我们已经签了员工手册,请问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2020-10-23 14: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虽然有约定,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规定主要体现了劳动者的权利,强制递交辞职报告后6个月才能离职的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是排除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不合法。 回复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