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家于1995年分得公房一套,当时我姐和朱某人开了结婚证,但于1997年离婚。虽然朱某人的户口从未在这套房落户过,也从未在这套房内居住过。但朱某人的名字还在租赁证上。现这套房还属于租赁房。请问朱某人对这套房有什么样的权利?他有居住权吗?他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迫我们经济赔偿吗?谢谢!我家于1995年分得公房一套,当时我姐和朱某人开了结婚证,但于1997年离婚。

2020-10-10 17: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户口不在也不在里边居住到时候可以认为其不是同住人
    【追问】麻烦请问他现在可以提出居住的权利吗?
    【回答】不可以,公房仅要求确认居住权法院不受理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