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合股租凭自吸卸船,是我的合股人把我们合股的船用于非法采砂,我主动自首交代我租凭船舶的事实情况,我没有参与经营分利被认定参与非法采砂,被公安机关没收了我交付自卸船主的100万元押金 ,而且我在诉讼期我向检查机关签订认罪认罚书,本人还在一审判决缴纳了40万元的环境恢复费并还缴纳了5万元罚款,被判两年半缓三年执行,本身没收的钱及缴纳的环境恢复费和罚金都是到处借的,我们两夫妻又是从2003年改制双职工下岗无收入来源,现检查机关又追加了公益诉讼要我们一行9人赔偿480多万元的赔偿,如无赔偿能力就要用我父母帮我买的房子作为抵扣赔偿,请问一下您我现在如何是好?

2021-08-31 16:4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建议你把自己的情况向公益诉讼的检察院如实反映以下,尽量取得该检察院的理解,这样是否能少赔偿一些,毕竟检察院是依法提起的诉讼。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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