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家孩子1号发烧2号住进县医院,3号白天。孩子眼球充满血,身上起疹子,杨梅舌,然后孩子在医院就一直反复发烧,第六七天左右还是发烧,医生说抽个血,做个b超吧,然后就听了医生的,抽了血。做了b超,后来才知道那个b超是心脏彩超,当时医生没有告知,第九天的时候医生发现孩子手指头有脱皮。主任医师才告知我们孩子是川崎病,当时我不懂得这是什么病,医生还给开了阿司匹林,说是保护心脏的,当时把我吓坏了,我从医生屋里出来后,在百度上搜了一下,才知道川崎病有多么严重,晚上连夜办出院做核酸,10号就来石家庄省儿童医院了,医院里确诊川崎病,然后就输了丙球,第二天,做心脏彩超,说孩子有三个瘤,动脉扩张,请问这是县医院医生当时怀疑是川崎病,而且没有告知家长,耽误孩子的最佳治疗时间,县医院的医生有责任吗?

2022-06-02 08:5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县医院如果是早已知晓孩子是什么疾病故意隐瞒,肯定是因此担误治疗有责任。但是如果因医疗条件及医生水平有限住院八九天都没有确诊什么疾病,只是单纯按感冒发烧治疗,那就不能说医院有过错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