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爸爸是一名云南省XX公司的职工,我爸爸是2004年2月份内退的,退休后被原单位聘用回去上班,当时是在公司的基地做门卫,在2004年5月2日的晚上被一群来历不明的歹徒打伤了头,造成了严重的颅内出血,造成了严重的脑外伤,生活不能自理,当时单位就说还是先把人救活了在去忙别的,我们当时也就只忙着在医院里救爸爸,救人的同时我们报案了,可惜公安一直没有破案,每次去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派出所去问都是没有答案,一直到现在2010年都没有破案,现在我爸爸是不会说话,脑子也不清晰,还有严重的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病一直都要靠吃药打针,我妈妈一直在照顾爸爸,没办法爸爸一直需要人护理,单位自从我爸爸出事一直都给妈妈每月300元,但是一直没有个说法,并且我们房子在曲靖,但是爸爸住院的医院在开远市职工医院(是我们单位自己办的医院),现在在开远是租房子住,所有一切生活费用都是自己出。并且爸爸在开远这个医院,是发病了就住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现在叫我妈妈写借条。平常没有发病还是在家里的,从爸爸出事到现在单位没有赔偿过一分钱。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爸爸这样的案例我们做为家属应该怎样做,能为爸爸讨回一点赔偿金吗?才能享受到国家法律的待遇呢?谢谢了。

2010-11-05 2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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