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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妹妹是精神病患者,他子女不管她,我有责任赡养个监护么

2022-10-12 09:3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能力却不监护的,可以寻求当地民政局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依据顺位,若配偶、父母、子女缺位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才轮到近亲属,如兄弟姐妹。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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