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万某与李某为夫妻关系,共同拥有惠普笔记本电脑一部,2020年8月乘着妻子外出,万某在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笔记本电脑出售给丁某。丁某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了全部购款项。李某外出回家后发现笔记本电脑已经出售给了丁某,就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返还电脑。【问题】: 1、万某是否有权单独处分该笔记本电脑?为什么?(2分) 2、丁某是否负有电脑返还义务?为什么?(3分)

2023-04-08 17: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电脑价值不大的话是可以单方处置的,一方具有钥匙权,相应的买受方没有返还义务,其支付合理对价,属善意取得。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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