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三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现亏本经营,其中一位股东(占股份7%)想迫使另外两位股东高价购买其股份。虚拟一份股权转让通知,称其欲将7%的股份高价转让给第三方。请问另外两位股东该怎么办?请问处理这类纠纷,您怎么收费?

2010-07-29 21: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份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股东内部转让,二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之间转让时,拟受让股东有接受和不接受的权利,不能强迫其它购买其股份,除非公司连年盈利,公司不向其分配股利时,他才有权要求其它股东购买其股份发。因此对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另外两位股东有权拒绝强制购买。 对于这类纠纷有,是以标的额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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