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郑律师: 您好! 我爸在1998年10月13日承包了领村的两块地,还签定了承包合同50年。今年2010年我们村要建机耕路,我们承包的土地要征用1分多的地。村里来说:我们的地要征用1分多。我们同意了,和村里签定了土地征用协议,土地征用费2000元,(毛竹、杨梅、梨头360元)。现在领村的人来说,土地是他们的,我们这样和村里签是不对的。现在村里的人来说:要我们把土地征用费2000元,拿出来,给领村的人。 那么请问一下郑律师,我们家2000元退出来,首先是不是我们和村里签定的土地征用协议无效,合同取消。

2010-08-18 0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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