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7日的中午12点30多,我外面吃饭回办公室。把装有钱包的手提包放在办公椅上(前台的位子),大概12点40分左右,我离开了20分钟,到里面的小办公去了。一点我们正式上班,我回到前台的位子。发现我的钱包被人偷了。有10085是公司的钱,现在老板叫我全赔,但我觉得我个人最多是赔一半,被偷和被抢是一样的都是意外事故呀。但是老板说我不赔,就去告我。当天我就已经去报警了,但是因为办公室里面是没有探头的,所以肯定是查不到谁偷的了。现在我就是想咨询一下,这样的事件,我真的需要付全部的责任吗?我一定要赔上一万块钱吗?我今年刚毕业,从五月份开始就在公司工作了,但是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金。

2010-09-09 19: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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