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班老师,您好!班老师,现在我遇到了点麻烦事想向您咨询,是这样的,在2010年的8月22日,我和一个私人谈成了购买她的房屋,当时我交了8000元的定金,现在我觉得购买这个房子很贵,我不想买了,去向房主退定金,但是她一分也不退,我想起诉她,我胜诉的把握大吗?当时我们没有谈违约金的问题,我交8000元的定金,她当时请人写了一张收条,收条的内容如下 收 条 今收到杨**交来购房款定金计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房屋拟定成交款为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约定在两个月之后付清。

2011-04-13 13:4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 回复晚了,很报谦,以后如事急的话,请直接打电话为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如果你交的是“定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定金属于合同的担保及证明条款,不履合同的一方将受定金处罚,因此如系你违约,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二、如果你交的是“订金”,根据法律规定,此订金属属于预付款的性质,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诉讼解除合同后,可要求返还。 此复 2011年4月13日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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