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0年8月27日。车主驾驶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肇事地点处时与对方向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的我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我受伤(右脚左踝粉碎性骨折。门牙掉了二个。全身放射性擦伤。头部囊肿),两车损坏。 车主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1、要是我和车主打官司的话,我的胜率高不。2、最高能赔偿我多少 要是请你为律师的话:是不是所有票据都由你收集。

2010-09-28 08: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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