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2006年5月和女方结婚,07年4月生育一女,因性格等综合因素,大约08年6月正式分居。现已满2年,正和女方商量离婚,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律师:1.本人婚前购买的基金,一直未赎回,女方是否有权分割?2.07年11月,本人曾出资10万和女方父亲合资购买一理财产品,09年已到期,当时由本人全部支配使用,现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当时的本金和收益?3.抚养费一般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该收入是指“未扣三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的月收入,还是指“已扣三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的月收入?4.因本人收入由“月工资+年终奖”组成,金额有波动,请问该收入法院是否参照上年收入总额呢?5.分居期间,双方收入开支互不过问,本人按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双方口头协议的金额),请问分居期间本人的收入(除了开支使用,已不在本人名下),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希望能得到您的专业咨询,谢谢!

2010-10-22 15: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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