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09年9月19日上午9时许,我骑电动车由东向西正常在非机动道0行驶,对方车辆在非机动车道违停。在我行驶到对方的车体的时候,驾驶员猛的打开车门【对方是面包车】。我撞到车门的边缘,照成颧骨粉粹性弓形骨折,交警判对方负全责。我现在刚取出固定钢板,我想咨询一下,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我能评几级伤残,能获赔多少赔偿金

2010-11-16 11: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治疗已经结束,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具体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你的情况实际计算;伤残级别需要由法医查体后确定。如方便可以到办公室详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