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张律师您好: 我家和另一村民发生山林纠纷,镇政府判给对方,我方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县政府责令镇政府重新作出处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但最终镇政府还是判给对方。 如果再申请行政复议,估计还是没用,因为那个村民和村主任关系密切,而村主任与镇政府串通一气。 如果到法院起诉,是到县里的法院吗?(我镇没有法院,其他镇有),起诉对象是镇政府吗?能否要求那个村民赔偿损失(林木已被砍伐) 以上,敬请回复,不胜感谢!

2011-02-27 20: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最好还是先申请复议,如果不行的话再到法院起诉,需要到县法院起诉,至于起诉的对象是镇政府,但如果县政府复议维持的话则要起诉县政府。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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