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11月30我家小孩[刚4岁]在幼儿园上厕所刚走到便池边因很多水当场摔倒,头部面额很大一个伤口缝了3针.小孩摔倒受伤老师在厕所门口听到哭也不去拉,直到小孩自己起来走出厕所老师看到很多血才去拉她.    现伤口已好但肯定会有疤痕,我想请教下学校该负那些责任?谢

2010-12-05 17:3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你能证明水多致滑倒,则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存在过错,应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赔偿范围可查看我的0769help.com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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