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被人暗害的,现在是右腿脚腕处严重骨折,左腿小腿骨折,右胳膊骨折,右手食指中关节粉碎骨折,右肋条骨折,先后手术五次,大手术四次,我想问问赔偿标准?

2010-12-10 10: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处理: 1、赔偿医药治疗费,一般应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单据为凭;没有转院证明或应经医务等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及擅自购买药品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的,其费用可不予赔偿。 2、需送医院抢救或必须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其必要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责令侵害人承担。 3、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按治疗医院出具的假条或法医鉴定,并参照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按受害人工资或实际收入数额计算。 4、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原则上应以当地个体同行业、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为准。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外,也应责令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5、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奖金一般可计算在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一个临时工的工资为限。 6、侵害他人身体致残的,责令其赔偿的生活补助费用,一般不应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7、受害人因伤害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赔偿受害人损失外,还应责令侵害人酌情支付靠受害人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8、对因伤致残而影响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补助费,按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侵害人的实际经济能力,酌情决定。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