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和别人合伙跑运输。合伙人开车出车祸了,在车祸中司机(也就是合伙人)死了,另外,车上还有两货主死了,还有一货主受伤住院了。交警说我方主要责任。现在我想知道的是,我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多大的责任?(我不在车上)。 另外,车子是挂靠在一个亲戚家开的公司的。那公司又要承担多大责任呢? 谢谢!

2011-01-09 16: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及民通意见157条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收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如合伙人在交通事故中得不到足额赔偿,你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挂靠车辆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挂靠人不能支付的部分,由被挂靠人予以垫付;被挂靠人承担垫付后,可以另案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请求区分内部责任的,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如赔偿权利人主张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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