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半个月前有位顾客在我们店做东西,工作的时候我们这有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他自己不小心把手伸进去把手指划伤,上医院缝了几针。 当时他自己说是自己不小心 不找我们扯皮,过几天又说要我们承担一点,再过一段时间又说要我们承担医药费,再现在他说要赔偿医药费再加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 请问这合理吗?应该算谁的责任? 就手指划伤了,医药费可能一千多块钱,他的意思要我赔他4000-5000元。

2011-04-12 2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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