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大姑姐嫁给一离异男人,此人有一男孩。再婚时男孩判给生母。婚后大姑姐与此人生一女儿。男孩的生母在大姑姐的女儿出生后便把男孩送回来,由其生父抚养。因男人单位效益不好,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大姑姐一人抚养女儿,在婚后的生活中,男人不仅没有负担过一分钱的费用,还经常给女方要钱。大姑姐为了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家,一直忍让。现在随着年龄越来越大,退休以后去哪住成了她的最大心病。男人在集体宿舍的两间房40平米,他母亲住一间,他和他儿子住一间。大姑姐一直在外地教书,带着女儿在学校的宿舍住。退休后学校的房子肯定是不能住了。现大姑姐计划买房子养老,资金全部由娘家人负担。如何避免日后有纠纷?

2011-02-12 13:3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婚姻法规定即便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娘家人也可以将财产单独赠送给夫或妻一方。让娘家人买了房子去做一个公正或律师见证,只给女方一人所有,那这房子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了,只有女方一人有所有权。日后就不会有麻烦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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