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于2008年与他人合伙开厂并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那人应于合同期限(今年6月)前付清本金及红利 但他至今连本金都未付给本人 理由是时间没到 现在工厂设备已卖完 本人急欲拿回本人应得本利 问;在他店面处贴大字报披露此事是否违法?

2011-02-16 13:4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对方有转移资产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提前付款。否则,依合同约定,如果对方到期仍未支付,你方可以起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