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2009年在长沙县星沙购买了商品房,交房时发现主卧里面的卫生间墙壁一小块是湿的,当时就已经告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是外墙渗水需要进行整改,我隔了一段时间物业公司回复我说已经整改好了,以后注意观察,我已经开始装修,我把主卧的卫生间改为了书房,渗水的墙壁我全部做了书柜,2010年5月发现整个书柜发霉,窗户旁边的墙漆全部掉下来,并且出现很大的裂痕,现在关于赔偿的问题,我要求开发商将我的书房进行重新装修或是按照我装修书房的费用进行赔偿,开发商回复我赔偿500元,理由是我把卫生间改为了书房,我从2010年得5月至今拒交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要我走法律途径维护我的权利,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

2011-04-12 17:3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要求其承担修复责任及相关损失。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来电或面谈免费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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