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回沪人员,2001年按政策回沪落实户口,按当时的政策必须要有地方落户,后来就找了个朋友落户在他那里,可是他也没房子我们就共同出资买了一处使用权房子(因为当时只想着户口上来,出资没留下任何证据,只是口头承若)。现在他去世了,他可以把这个房子当做遗产给他女儿吗?房子里没她女儿的户口,只有我们一家的户口。希望您能给点帮助,谢谢

2011-04-24 15:4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使用权房子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你可以查询该房子的承租人是谁?你们户口在里面,是否同时还是同住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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