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看到您的答复我很感谢,我大体把事情跟你讲一下,看你能否帮我出个主意。2010年6月,我跟妻子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我们已经吵了3年了,可最后她以债权债务为由,不同意离婚,后来法院说:她就是不同意离婚,而且我们也没什么直接证据说明我们感情破裂,法院难判离婚。我的确跟她过不到一起了,于是我就答应了她的条件,即:我负担十几万元的债务,把我创建的水貂养殖场(面积1.5亩)让她住着,如果她再婚,将来转给我女儿;我自己又借钱装修 父母给我的老房子,搬到那里住了;同时我还负担着上初二的儿子。现在银行向我催贷款,当时我们欠下的债务,其中有一笔银行贷款5万元,现在加利息恐怕要8万多了,我不还款,可我是贷款人;我要还款,这钱我还得窝囊,我贷款建的貂场,现在我给别人了,我还得给她还债,世上哪有这理?现在我结婚了,我的妻子也不会同意我还这债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看能否重新分割财产。谢谢

2011-04-26 14: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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