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夫妻共同存款已妻子名义存在银行,我不知道账号,只知道存款金额和存款银行。一审开庭钱我向申请法院调取存款记录作为证据,但法官没有接受我的申请,解释说银行现在不接受这样的调查,除非是进行财产保全才能查,说可以在开庭后申请财产保全。庭审时妻子否认有共同存款,现在法官问我是否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我判断,存款肯定已经被妻子转移,我该怎么办?法官的这种解释是否有法律意见呢?我是否要申请财产保全呢?存款如果已被转移,是否能查到相关的银行记录呢?急切盼望回复,谢谢。

2011-05-09 11:4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法官的解释却是不当,不过您可以申请保全的她侧财产,一旦她的银行存款被冻结,查询账户的交易记录就水到渠成了,这也是迂回的办法。即便她将账户里的钱转走,她也要给你补偿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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