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企业在银行贷款1000万.用企业名下3处房产做抵押,评估价值分别是500万、300万、200万。按理银行应与企业签定一份借款合同(主合同)和一份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将三个抵押物清单共同填列在最高额抵押合同内。但现在银行却与企业签定了三个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抵押额都是1000万,但抵押清单是分开填列的。例如:合同编号111,最高额1000万,抵押物XXX价值500万。合同编号222最高额1000万,抵押物XXX价值300万。合同编号333,最高额1000万,抵押物XXX价值500万。这样签定三个合同和签定一个合同性质或者说法律效力是否一样,需要更改成一个合同吗

2011-05-26 11: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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