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条款中未规定违反条款的行为和处理措施,本人在对方知情并不禁止的情况下采用了可能有悖于合同初衷的方式达成目的,现另一方以其他的理由违约在先(非原告的行为),法院却以没有遵循合同法的诚实守信原则驳回请求,继续上诉的话继续要求完全按合同的原先约定的条件承诺可能做不到,怕又被驳回,如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金额与原先约定金额比例多少比较合适?一审的结果只有很少的补偿金非违约金

2011-06-17 16: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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