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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淼红律师
曾淼红律师
湖南-岳阳
主办律师

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吗

离婚2013-07-18|人阅读

在“小三”、“情人”满天飞的时代,很多人为保障自己权益,于是想出了签订“忠诚协议”这一办法,那么,忠诚协议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双方自愿约定的有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过错方将会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的一种协议形式。

从法律上看,夫妻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构成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只要夫妻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在双方没有受到胁迫的平等地位下自愿签订的,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协议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性,法律应当承认其效力。

  其实现实生活中,夫妻忠诚协议越来越得到各地法院的认可。

随州市一对夫妻签订的忠诚协议没有保住忠诚,丈夫最终出轨。2012年7月,曾都区人民法院根据这份协议,一审判决丈夫赔偿妻子“10万元精神损失费

上海人贾某和曾某签订协议约定,如果一方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必须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30万元。协议签订后不久,贾某就发现丈夫与其他异性有染。之后的离婚诉讼中,贾某以曾某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要求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令曾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院的理由是,约定30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

 可见,“忠诚协议”难保婚姻忠诚,但在维护一方权益上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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