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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要搬厂,不赔钱,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老板之后不打上下班卡算旷工自离吗?

其他 2019-05-07 12: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老板之后,就等于解除了劳动关系,自然不会再打卡上班,不能算旷工自离。至于是否构成被迫辞工,能否拿到经济补偿,还得看被迫辞工的事实是否存在,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被迫辞工的理由。
  • 您好!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离职,不属于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员工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告知公司后再行离职。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这个厂搬往哪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何种方式发出?
  • 劳动者旷工属于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给予辞退处理。(相关: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因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从其工资中扣留。(相关: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并要求赔偿损失扣留工资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举证,应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
  • 工厂已经搬迁了吗,迁出深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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