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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律师问答
能调结婚登记吗,扬州江都区的?
可以改成已婚状态。变更婚姻状态应该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江苏省江都市劳动局申请工伤需要哪些手续?
去劳动局认定工伤需要下列手续:先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再由劳动局审查;最后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工伤需要哪些手续?江苏省江都市劳动局
申请工伤认定要走下列程序: 1、准备材料,包括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 2、提出申请,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江苏省江都市劳动局申请工伤需要哪些手续?
去劳动局认定工伤需要下列手续:先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再由劳动局审查;最后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扬州市江都区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的标准根据每个省市的不同会有所区别。<br /> 法律依据:<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br />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br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br />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br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br />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请问扬州市江都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拆迁补偿跟人口和面积都有关系,以面积为重。拆迁补偿跟人口有关的费用主要是“安置费补偿”这一项,有的地方叫“周转补偿费”,即对被拆迁人按照家庭人口数量,每月发放补贴,每个地方根据条件有所差别。 除此之外,人口对拆迁补偿影响不大,各地可能附件了一些条件 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人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有人在扬州江都区打牌,我想报警,人在扬州江都区打牌,我想报警,怎么报?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请咨询扬州市江都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现在农村拆迁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结合农村土地的地段进行确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扬州市江都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在人民政府的公告处获取,其应当根据当地发展水平以及人均收入幅度进行确定。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扬州市江都区女职工产假能休息多长时间
怒江州女职工的产假可以休息最长15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产前可以休15天;而按照当地的规定,除98天的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以延长生育假60天。<br/> 法律依据:<br/>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br/>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br/>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br/>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br/>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