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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都区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

工伤索赔 2023-08-08 15: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赔偿7个月工资哦
  • 只要认定了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赔偿金额是法定的。
    正常情况下,工伤十级“三个一次性”(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能赔到5.5到7万元之间。当然,有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所以这个数也只是个大概数。
    如果继续在单位上班,那就只能领取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的赔偿,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的前提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才能领取。
    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补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7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以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实施办法为准,以你所述七台河所属地的政策为准,在这里不误导你了。具体的金额你所在地的社平工资及缴费工次为依据计算。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原则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简单来说,和你的本人工资无关,只和你受伤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相关,并受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300%的限制。
  • 一、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 你好,请问是否已经做过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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