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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军律师
兰军律师
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商场购物摔伤,法院判赔

其他2013-04-28|人阅读

案例一:

李某,81岁,201272日在,成都人人*超市购物,因超市地面湿滑,导致李某摔倒受伤,经过伤残鉴定为伤残9级。因与成都成都人人*超市购物协商赔偿未果,委托本律师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本律师接案件后,与李某及家属见面了解了案件的具体经过。李某虽然年纪大81岁,但是思维清楚,行动灵活,在摔伤前,所有的生活可以自理。为本律师在接触过的当事人中所罕见,每当想起这位老人,本来律师都心生佩服和羡慕,暗想我们能否活到那个年纪,活到那个年纪后还能否想这位老人那样行动灵活,生活自理。然而此次事故,导致老人左股骨转子间骨折,经过手术后,里面安装钢板固定,术后经过一段时间恢复,又得进行第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只是年纪大,第二次手术取钢板风险高,此钢板可能只有不取留在体内了。此后生活需要别人护理。

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成都人人*超市辩称李某属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且李某高达81岁在下雨天出行无家属陪同,李某对伤害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商场入口处放置防滑垫并设有警示牌,商场尽到了安保义务。意图推卸责任。

此案经过本律师努力,最终法院判决成都人人*超市向李某赔偿7万多元。

案例二

严某,家庭主妇,负责全家人的日常生活饮食,经常在家附近的在成都市某购物中心购物,此次在购物中心购物过程中,因商场地面有污物,未及时清洁,导致严某滑到,致手部粉碎性骨折。

此案经过本律师努力,最终法院判决成都市某购物中心向严某赔偿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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