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8年春,被告人王某、华某、张某、孔某、郑某、刘某通过微信,在网上销售气枪10余支,后均被抓获。
【办案过程及辩护意见】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的家属找到即墨刘孝亮律师并委托作为张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到即墨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到检察院复制了案卷材料,进行多次阅卷及认真研判案情。庭审中,辩护律师为被告人做了从犯等诸多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大部分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被告人得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判】
经过法院审理,主犯王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某获得最低刑期,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